青海师范大学2018年
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为航空业培养)专业招生简章
青海师范大学建于1956年。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已成为文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教师教育、高原地域和民族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国家级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计划”入选单位、教育部第二批创新创业示范单位,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教育部“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学校以“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尊”的办学理念,以“勤学修德、为人师表”为校训,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以及推动国家、民族与人类文明进步的合格公民和创新型应用人才”为办学宗旨,向着建设西部地区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的应用型综合大学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精通国内外航空服务业务,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具备较高外语水平,适合民用航空事业需求与发展的高级服务和管理人才。
(二)主干课程:现代汉语、外国文学、美学概论、公共关系学、基础写作、简明中国民航发展史、民航服务礼仪、民航服务英语、民航客舱设备操作与管理、民航客舱服务与管理、民航客舱安全管理、民航乘务员基础教程等。
(三)修业年限:本科四年制
(四)授予学位: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颁发青海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青海师范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18年面向青海省招生150名,文科理科兼招。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青海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国家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五官端正、身材均匀、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三)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四)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考试
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为航空业培养)专业招生考试实行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测试(含体检)相结合的办法。
(一)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二)专业测试:考生须参加由青海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1日
(2)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田家炳教育书院1楼。
(3)报名材料: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及青海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现场确认报名,并领取专业面试准考证、查看专业面试安排。
2. 专业测试
(1)测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
(2)测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新校区)。
(3)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内容包括以下五部分:
形体外观、举止风度、动作反应、语言表达能力、才艺展示。其中才艺展示要求现场展示富有内涵的个人特长,形式不限。并根据需要,考生自备伴奏U盘,U盘仅限存储伴奏曲目。
(三)专业体检
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为航空业培养)专业招生需进行专业体检,专业体检地点和时间测试后通知。
五、录取原则
(一)对报考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为航空业培养)专业的考生,须专业测试和体检合格。
(二)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省2018年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经青海省招办投档,我校依据专业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以上录取原则办法最终以我校公布的《青海师范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青海省招办投档规则为准。
六、收费标准
(一)民航体检费:300元/人
(二)学费:11000元/年
(三)服装代办费:根据该专业的特点,录取考生到校报到后将由专业公司配置制服,含春秋装、冬装、形体服、泳装,包括上衣、衬衣、大衣、裤(裙)装、皮鞋、靴子、领带等,上述制服费四年一次性收取2000元/生。
七、就业
(一)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际及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机场安检、VIP服务、值机、航空票务、邮轮乘务、高铁乘务等工作,也可推荐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空乘院校、旅游行业从事管理、文秘、教师等工作。
(二)我校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为航空业培养)专业现有19个教学班级,在校学生806名。2016年、2017年共有361名毕业学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就业率达93.2%以上。
八、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內,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
(一)本简章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要求制定。
(二)本简章由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为航空业培养)招生的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按要求将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学校招生信息网等机构公示。
(三)认真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生源地招办依据处理。
(四)纪委监督电话:0971-6300211 6316394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青海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邮 编:810008 咨询电话:陈老师 13997173779 王老师 13119760516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810008 咨询电话:鄂老师 0971-631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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