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2-12-31 点击数: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学校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青海师范大学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青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现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三个本科专业,其中,体育教育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运动训练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获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两个硕士授权类别。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建立的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青海省体育局批准建立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青海省民委批准建立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青海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青海省学生体质监测中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4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9;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省级名师1人,国际级裁判1人,国家级裁判4人,国家级体育社会指导员10;省级骨干教师2人。

学校全称:青海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代码:10746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

授予学位: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者,由青海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二、专业介绍

1.专业名称: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2.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专项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学、训练、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3.修业年限:基本学制4年,实行3-6年弹性学制。

4.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5.学费标准:每学年收取学费3820;公寓住宿每学年收费1200(如有变化,以青海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可免除在校期间学费。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2.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二级运动员()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依据所获运动等级项目报考我校相应的招生项目,不能跨项报考。

3.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4.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11日至2023310日。

四、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本科招生70,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招生20名。

五、网上注册、报名

1.注册时间:20232112:0020233101200

2.报名时间:20233112:0020233101200

3.报名方法:考生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六、考试安排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023320日至510日,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

七、录取

1.在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录取控制线。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本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本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体育专项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文体综合成绩排序,根据各项目要求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再录取二志愿。分项目计划如未完成,计划间不做调整。

5.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招生的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按要求将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学校招生信息网等机构公示。

3.认真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生源地招办依据处理。

九、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

邮 编:810008

咨询电话:0971-6318787(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zsb.qhnu.edu.cn

邮 箱:zhshb@q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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