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

作者: 时间:2019-04-24 点击数:

音乐学院简介

1958年,原青海师大艺术系建系,设立培养音乐师资及音乐舞蹈人才的音乐学专业,2003年2月,在艺术系的办学基础上分离组建了青海师范大学音乐系。音乐学院现设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有声乐、器乐、音乐理论、舞蹈、学科教育五个教研室及青海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所。拥有现代化的音视频实验室、多媒体视听教室、音影资料室、排练厅、大型现代化多功能综合音乐厅和教学及练习用的琴房等教学科研设备设施。各科教学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音乐系现有教职工41人。其中专任教师36名,行政及教辅人员6名。在专任教师中,现有教授8名,副教授12名;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21名,占教职工数的51%。同时,每年聘请数十名省内外优秀专家和音乐界知名人士担任我系客座教授。近年来,教师出版专著4部,发表学术论文数百篇,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级重点课题“中国少数民族宗教音乐”研究,在研国家级课题3项,完成 “青海藏传佛教音乐文化调查”、“撒拉族原生态音乐研究”、“青海藏族山歌研究”、“ 青海土族民间音乐文化及人类学的调查与研究”等7项省级课题,在研省级课题3项,近年来有15人次在全国声、器乐、理论作品比赛中获奖,多人获得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青海赛区专业组奖项,系合唱团多次跻身全国合唱比赛决赛阶段,囊括青海省合唱类比赛第一名。10人次在省内外举办了个人独唱、独奏、作品音乐会。

专业介绍



授予学位 学制 授予学位 查看详

音乐教育

四年

文学学士学位

音乐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音乐素质,能够从事中小学校音乐教育和主要学习音乐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器乐演奏和声乐演唱的基本技能,接受音乐教育、教育教学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本专业学生及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质,初步具备从事专业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具有较完善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

主要课程: 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外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艺术概论、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配器法。

 

音乐表演

四年

文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全面综合素质,具有专业型、创新型及现代教育理念,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高水平的表演、钢琴器乐的专业人才,培养从事各类艺体团体、群艺馆等社会艺术工作的演唱、演奏人才。

主要课程: 专业主科、专业副科、声乐、钢琴、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名作欣赏、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乐理、视唱练耳、初级和声、合唱。

 

舞蹈学

四年

文学学士学位

舞蹈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结合现代教育理念培养基本理论知识、专业艺术创造能力、实践能力和扎实的专业技能。具有全面综合素质能力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舞蹈专业人才。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及演艺团体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及舞蹈创编工作。

主要课程: 舞蹈教学论、艺术概论、舞蹈艺术作品分析、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室、芭蕾教学法、舞蹈写作、青海少数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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