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2017年单考单招专业招生简章
青海师范大学建于1956年,学校以本科教育为重点,兼有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和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64个本科专业。教师中有教授260人,副教授352人,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18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
青海师范大学盐湖学院是根据国家盐湖产业发展战略,依托青海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师资力量、格尔木市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和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科研力量,校、政、企联合协办的职业教育学院。主要功能是实施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实施“产、学、研”一体化的教育模式。
盐湖学院将结合地方盐湖化工产业结构、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和人才规格的需求,坚持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核心,大力推行工学交替,积极探索订单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为其培养高层次科技研发管理人才和技术技能性实用人才。
一、专业介绍
1.招生专业:应用化工技术、学前教育、旅游管理
2.专业简介:
应用化工技术 专业代码:570201 学制:2年
【培养目标】以青海师范大学的师资力量和青海盐湖股份有限公司实践生产技术力量为基础,以基本素质、基本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养成为出发点,培养具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素养,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化工生产基本理论、现代化工生产技术和技能,面向化工及相关行业从事生产操控、工艺技术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化工及相关行业生产岗位,产品、技术设计和开发岗位,质量、安全、工艺技术管理岗位,化工营销及市场开拓岗位等。
学前教育 专业代码:670102K 学制:2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和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到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师教育工作,也可到各类师资培训部门、教育部门、儿童教育机构、广播、电视、图书出版部门等从事儿童教育、科研、康复、宣传、培训、管理等工作。同时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学员可自主创业,开亲子园,早教幼儿园或其他早教幼教机构。
旅游管理 专业代码:640101 学制:2年
【培养目标】以“大昆仑旅游圈”的建设为契机,培养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高星级酒店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从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电子商务企业、旅游规划策划机构、高星级酒店工作。也可从事旅游与休闲行业的自主创业。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 青海省内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自愿选择对口高职单考单招。
2. 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6)未考完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考科目者(填报志愿前核查)。
三、招生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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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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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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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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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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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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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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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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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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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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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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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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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1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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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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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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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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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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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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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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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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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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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就读地点在青海师范大学盐湖校区(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路宇宙巷4号格尔木职业技术学校)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12日
2.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学术报告厅(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
3.报名材料: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体检表和学历证明(往届生持中职学历毕业证书、应届生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函)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并领取考试准考证、查看考试安排。
五、考试
1.单考单招实行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2.文化综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卷,满分为300分,专业技能考试满分200分。
3.考试时间: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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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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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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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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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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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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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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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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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东一教学楼(西宁市城北区学院路)
六、录取
1.以综合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成绩,其满分为500分。当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生源不均衡时,可依据《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计划调整;
2.实行成绩优先,按报考专业志愿序列及调剂志愿顺次录取原则;
3.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4.经考试合格并被我校录取的单招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5.单独招生考生数据进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籍库;
6. 通过单招考试入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7.成绩、录取查询网站:http://zsb.qhnu.edu.cn;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学院路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810008 咨询电话:0971-6318787
网 址:Http://zsb.qhn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971-6300211 6316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