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8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
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专科生升读本科的有关工作要求, 我校将从2018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升入2016级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考生利益,有效提高考务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同德
副组长:马德明 崔巍
成 员:王永革 冶成福 蒋菊红 杜常顺 李晓华
王士勇 马 俊 韩维良 魏金环 范荣玲
(二)考务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 任:冶成福
成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我省各高校2018届普通全日制专科(三年制)应届毕业生;
2.省外高校青海生源2018届普通全日制专科(三年制)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及成人高校举办的应届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
1.城西校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2日;
2.成都校区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27日;
考生可自行选择报名地点,我校学生须持学生证,非我校学生须持专科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现场报名。
(二)领取准考证
我校考生准考证由所在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统一领取发放,非我校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
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在高职高专院校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报名。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20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1;
(二)考试地点:我校学生考试地点届时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非我校学生考试地点为青海师范大学海湖校区(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明一律无效,证件不全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招生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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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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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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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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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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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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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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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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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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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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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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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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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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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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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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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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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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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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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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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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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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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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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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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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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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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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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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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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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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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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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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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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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全科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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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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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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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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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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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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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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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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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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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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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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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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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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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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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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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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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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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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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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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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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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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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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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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
(一).录取根据考生成绩,按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三).根据生源报名情况,我校将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七、学习形式
录取学生编入我校2016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学习,学制2年。
八、收费标准
就读期间收费标准参照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标准执行。
九、证书颁发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十、监督和约束机制
(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试全部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认真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招办处理;
(四).其它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程世岳 陈智勇
联系电话:0971-6307627
附件: 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2.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教务处
2017年10月23日